泉港实验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调整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以“规范、引领、发展”为基本指导思想,加强幼教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保证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学园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泉港实幼聘用教职工工资调整方案。二、调整原则1、调整原则:按岗取酬,能者多得。2、工资构成:岗位工资 + 工龄工资 + 班主任津贴 + 绩效工资 + 保险3、通过工资调整,提高待遇,确保现在我园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处于全区前列水平。三、岗位类别和核定方式:岗位类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累计)班主任津贴其它福利基本工资技能工资或保险带班老师1050/ 月485/ 月100/ 月15 元/ 年50 元享有过节费、活动待遇等福利生活老师1450/ 月100/ 月15 元/ 年/ 后勤人员1400/ 月100/ 月15 元/ 年/设备管理员1450/ 月100/ 月15 元/ 年/主厨2050/ 月100/ 月15 元/ 年/面包师1500/ 月100/ 月15 元/ 年/配厨1400/ 月100/ 月15 元/ 年/厨工950/ 月100/ 月15 元/ 年/门岗1050/ 月100/ 月15 元/ 年/保洁员950/ 月100/ 月15 元/ 年/说明:1.带班老师、生活老师、设备管理员、门岗、保洁员1 人工资每年按 12 个月发放;后勤人员、主厨、面包师、配厨、厨工、保洁员1 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工资每月足额发放,暑假期间每月按工资总额的50% 发放。2.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随月发放;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3.绩效工资的核定发放根据幼儿园制定的《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结果进行裁量,再予以发放,并做为学园继续留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4.被聘用的教职工享有法定的节日补贴和幼儿园核定的活动待遇福利外,还享有本人的直系子女优先入园的招生名额壹个,享受公办教师子女同等待遇。四、附则:1.本方案从 2012 年 3 月 1 日开始执行。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实验幼儿园。泉港实验幼儿园2012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