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宁 市 拆 迁 补 偿新标准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发布了新的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安臵标准,将从非住宅房屋、住宅房屋、搬家补助费三方面进行了具体实施
据了解,对于非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臵新的标准,据市建委拆迁科负责人称:“对不能退后重建的给予一次性补偿,其中,对商业门面房的补偿,1至 5类地段每平方米分别补偿2200元、2000元、1800元、1600元、1400元
其他非住宅用房,1、2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1200元,3、4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800元,5类地段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拆除非国有、集体单位非住宅房屋,依法进行评估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扣除已使用年限的土地评估价格后给予补偿;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扣除土地评估价格的40%后给予补偿
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因城市建设需要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需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拆迁该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安臵标准应当和同一区位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臵标准相一致
而对于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商业用房,且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同时房屋所有权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址必须一致
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使用 1至 5年的,按同类住宅房屋评估价格提高 30%的标准给予补偿;6至 10年的,提高 40%;11年以上的,提高 50%
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 5年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具体标准为拆迁房屋评估价的10%
被拆迁人只有一套住房,且该房屋低于建筑面积 50平方米的,拆迁应当按照建筑面积 50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或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臵房,拆迁人承担增加面积所需费用
另外,对于市民关切的搬家补助费,则按照拆迁住宅房屋面积每平方米8元,每户补助总额不低于600元
单位生产经营设备的拆除、运输和安装,按合理费用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