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语用学 第一节 语用和语用学 一、语用 语言运用,简称语用,是一种在特定语言环境中话语表达和话语理解的活动。 二、语言环境 语言交际环境简称语境。语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语境是言语内部的上下文或说话的前言后语;广义的语境既可以包含狭义语境的内容,也可以包括言语外部的时间、空间等自然和社会环境。语用学中所说的语境,一般是指广义的语境。 三、语用学 (一)语用学的兴起 语用学( pragmatics) 是研究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如何得体地、有效地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学科。 语用学的概念首先是美国哲学家莫里斯(Charles Morris)和卡尔纳普(Rudolf Carbnap)在 20 世纪30 年代先后提出的。 第二节 交际原则 一、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是美国哲学家格赖斯(P.H.Grice)提出来的。 格赖斯指出:在言语交际中,双方都希望所说的话语互相理解,彼此总是需要互相合作的, 因此都遵循合作原则来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实际上有时说话人故意或者被迫违反某些合作原则,这使听话人可能会上当受骗,可能知道对方不愿意合作,也可能透过话语的字面意思领会说话人的言外之意,即会话含意。 (二)合作原则的内容 格赖斯提出的合作原则包括四条准则: 1.真实准则 真实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语应当是真实的,不能说假话或缺乏根据的话。 2.适量准则 适量准则要求说话人所说的话语应当含有与当前交谈目的相关的信息内容,并且所说的话不多不少,既不使人感到信息量不足,又不使人感到重复罗嗦。 3.关联准则 关联准则要求所说的话要与话题相关,即要切题。 4.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要求表达方式要清楚明白。具体而言就是:要显豁,避免晦涩;要明确,避免歧义;要简洁,避免罗嗦;有条理,避免杂乱。 二、礼貌原则 (一)礼貌原则的提出 在格赖斯提出合作原则之后,引起了不少人对于会话原则的研究。英国语言学家杰弗里·利奇(Geoffrey Leech)就提出了"礼貌原则"。他认为:"Grice 在解释会话含义时和Searle 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时都提到礼貌是他们分析中省去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所以我认为研究间接言语行为最有希望的途径就是扩大Grice 对会话含义所作出的概括,使它除了合作原则之外,还包括其他的原则,特别要包括礼貌原则。 (二)礼貌原则的内容 礼貌原则不等同于礼貌语言,如"你(您)好"、 "谢谢"、 "对不起"和 "再见"等,这些只是最常用的表达最普遍的人际关系的惯用语,从总体上看,礼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