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2 第十三讲 物证和鉴定结论 Ⅰ、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物证的基本证据法知识 (2 )掌握有关鉴定结论的知识 (3 )了解外国关于物证和鉴定结论的理论和立法 Ⅱ、教学内容 第一部分、物证 第二部分、鉴定结论 Ⅲ、复习思考题 1 、什么是物证
它有什么证明作用
2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要件有哪些
3 、简述物证的分类和表现形式
Ⅳ、课外阅读资料 1、卞建林主编:《证据法学》第五、十一章,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1月修订版
2、毕玉谦主编:《证据法要义》第六、十一章,法律出版社,2003年 8月版
1 7 3 第十三讲 物证和鉴定结论 第一部分: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一)物证的概念 凡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等标志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或者痕迹的,都是物证
例如,请求侵权赔偿的诉讼,被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财物和侵权人所用的侵权工具等就是物证;建筑工程质量的诉讼,已经完工的建筑物就是物证;伪造文书的诉讼,签名的笔迹、墨水等就是物证
物证的特点是,以自己的客观存在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所以西方国家曾把物证称为“哑巴证人”,并将它作为最有证明力的证据来使用
民事诉讼中,有些物证的原物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长期保存,如易腐烂的物品、倒塌的建筑物等,需要用照相、复制模型等方法来固定和保存
物证的摄影照片或各种方法复制的物证模型,也属于物证
(二)物证的特征 同其他证据相比,物证有如下特征: 1
物证是客观存在的物品或痕迹,所以只要及时收集,用科学的方法提取和固定,就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物证是以其自身的客观存在的形状、规格、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只要判明物证是真实的,就具有很大的可靠性和较强的证明力
(三)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与书证的主要区别在于: 1
书证是以其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