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 幼 儿 园 名 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申 报 等 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申 报 时 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 系 电 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浙江省教育厅制 说 明 一、本套工作用表供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进行等级评定时使用,也可作为幼儿园申报等级时的自评用表。共包括五部分:(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二)幼儿园基本情况统计表;(三)幼儿园自评报告;(四)评估组评估报告;(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凡申报等级评定的幼儿园,应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评,并填好本表格的相关部分(一式三份),然后向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照相应的等级标准,对幼儿园进行等级评估。 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其中三级指标具体规定了各等级幼儿园应达到的标准。每一条三级指标一般都包含若干具体要求,并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四、幼儿园在自评或教育行政部门在考评时,应对照每一条评估标准,根据实际达标的情况,确定其相应的分值,最后合计其总分。幼儿园必须达到相应等级满分的90%以上,方可通过评估,认定为该等级。其中,一级幼儿园满分为150 分,须达到135 分以上;二级幼儿园满分为120 分,须达到108 分以上;三级幼儿园满分为100 分(另外,乡镇中心园申报三级幼儿园有 1 条 2 分的加分项目),须达到90 分以上。分值计算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估组的考评分数为准。 五、评估人员可在“备注”栏中说明被评估幼儿园在该项指标上扣分的具体原因,以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在三级指标的序号栏中标有“★”符号者为“必达指标”,实行“一条否决”原则,如有任何一条必达指标考评分未达到该指标分值的85%,则整个等级评估不予通过。在本指标体系中,一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8 条;二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6 条;三级幼儿园的必达指标为12 条(如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则另外还有 1 条必达指标)。 三级幼儿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