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考核细则白坪新区实验学校2014 年 6 月家长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家长学校的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一、备课(一)总要求:教案(课时教学计划)是上课的依据,应讲求实效,易操作,整体结构完整,主次分明,层次清楚,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恰当,前后衔接自然连贯。 过程中应努力体现现代家庭教育的基本理念,不惟课本,不惟教参,不抄袭照搬他人教案。努力做到“三先三后”即:先钻研教材,后看家教资料;先个人备课,后集体备课,再个人备课;先吃透“两头”——教材和家长,后设计教法。(二)具体要求 1、全册备课(学期教学计划)内容包括: 学情分析、 教材分析(包括教材编排、 重点、难点)、教学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教学手段、方法)、教学进度(包括检测安排)、实验设计等。 2、单元备课内容包括:单元知识结构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采取的主要措施、课时分配等。 3、课时备课新授课内容包括: ①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 ②教学重点、 难点;③学法指导;④课前准备(课件、教具、仪器等);⑤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应努力体现各自的教学模式);⑥课后小结(教后记)等。(三)备课说明: 1、教案虽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应有必备的内容,可以在原来备课的基础上添加内容但不能删减。教案中需重点写的是备课者的模糊点、深入点、改进点、创新点,以及课堂教学的关键点。课后,教师要及时反思,总结经验与不足,及时写教后记。 2 、不论详案还是简案都应以实用为标准。提倡创新,突出个性,提倡在备课本上进行反复修改。(四)备课检查标准 1 、教案质量要符合要求,每缺少一项扣0.2 分。 2 、有照搬抄袭他人教案(凡雷同教案)者,一个扣10 分。二、上课(一)要求: 1 、上、下课要准点,即小预备铃响后立即到教室门前,下课铃响后立即停止讲课。 2 、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准坐着讲课(特殊情况经批准者例外)。 3 、上课期间擅离课堂者,视为误课。记旷工现象一次,扣3 分。 4 、无特殊情况,每耽误一节课者,视为旷工半天,扣10 分。 5 、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否则视为违纪或严重违纪。(二)检查标准 1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 分(指不超过 3 分钟)。 2 、误课一次(超过3 分钟)扣 3 分;误课一节扣10 分。 3 、私自调课一节扣3 分。 4 、违反第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