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涉税分析政府对小产权房的政策经历了从合法性上的否认阶段到预备采取行动清理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为了规避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一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以及购买者转而采取以租代售、以租代买的方法。作为房地产企业, 如果租用村委的土地,在租用的土地上建房(小产权房),然后以租代售方法经营,这种模式需不需要缴税?如果需要缴税,会缴哪些税?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存在哪些税务风险?如何防范这些税务风险?为此,智慧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 ,作为 15 年来从事房地产财税研究的地产财税专家,对小产权房以租代售方法涉税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但本文不讨论以租代售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一、以租代售行为是要交税的租赁也是经营行为,收取租金要缴纳流转税,营改增之前租金收入要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要缴纳增值税,并按照实纳流转税额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经营利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二、以租代售方法要缴纳哪些税?除了前面介绍的需要缴纳流转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之外,与销售小产权房相比,因为财产权未转移,所以作为经营者还需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依据及分析如下:(一)政策依据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 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二)政策分析1、从征税对象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纳税人对实际使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负有纳税义务的。2、从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