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 1 、特点: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将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合并招标,由中标人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实行总承包的一种工程管理模式,推广这一管理模式,能够促进设计和是国内各单位的紧密结合,充分挖掘设计、施工协作潜力,能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脱节问题,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好地保证设计施工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事,对推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建设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2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的目的: 2 .1 控制投资 承包商是设计与施工互相结合的联合体,施工专业权责早于设计阶段导入,再设计中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考虑单位的施工能力,较早考虑施工可行性,将施工可行性纳入设计中,进而达成降低工程造价的目标。因此可以有效减少甚至避免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失控。 2 .2 保证质量 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必须对最后的成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同时其组织成员皆为利益共同体,必须讲究团队精神和整合能力。从设计角度考虑,设计施工一体化使得设计与现场实际吻合性加强,保证设计的质量;从施工角度考虑,传统建设模式将一条公路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小的标段,有实力的承包商不愿意为此投入较优的人力物力资源,最后使得工程被层层分包,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导致很多质量事故的发生;项目参建单位多,不仅业主协调管理难度大,也间接地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利用联合体的规模优势,投入最优的资源,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获取良好的回报。 2 .3 保证合理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以促使承包商提前介入并投入相应的资源进行施工准备,有利于项目的工期保证。 2 .4 业主自身的管理力量不足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职责将大大弱化,管理相对简单、协调工作减少,业主将项目管理职能大部分移交给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可以缓解业主在建设高峰期工程管理人员不足的现状,有效地解决业主的建设高峰期缺乏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才与在建设高峰期过后人员分流的矛盾,同时也可以将管理风险予以转移。 3、缺点: 3.1 如果承包人任何设计上的提议得不到监理或者业主及时的回复,承包人不能按时完成设计予以施工,浙江直接对工程造成延误 3.2 如果监理对承办商的设计工作过分干涉,将会妨碍承包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3.3 如果监理将自己的一直强加于承包商,将会给承包商造成直接的、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3.4 如果对设计要求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