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图书馆入馆须知 一 、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读者证件进馆; 校友凭校友卡和身份证进馆;校外人员来馆联系工作,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介绍信)在本馆值班处登记,然后进馆 。 二 、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不准霸位。 三 、讲文明礼貌,衣服要整洁。禁止赤足、穿拖鞋、穿背心入馆。 四 、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禁止喧哗,进入书库、阅览室、自修场所请关闭呼机和手机。 五 、注重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在书库、阅览室、自修室内用餐 。 六 、爱护书刊、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不得损坏。 七 、保护绿化,禁止践踏草地、攀折花木。 八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馆。 九 、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 十、离馆时,请对门卫的检查给予配合。 十 一、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受到停权以及经济处罚。 中山大学图书馆特藏文献阅览规则 中山大学图书馆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为保存和保护历史文献,保障历史文献的合理利用,制定如下阅览规则: 第一条 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7:30 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二条 开放对象 图书馆不提供特藏文献外借服务,只提供特藏文献馆内阅览服务。所有阅览者必须出示和抵押相关身份证件,办理阅览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一)在校师生:须抵押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二)本校校友:须抵押校友卡(或原校园卡),并出示身份证; (三)校外读者:须抵押身份证,并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复印件留存; (三)境外读者:须抵押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出示在总服务台办理的临时阅览证,提供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留存,并报特藏部主任批准。 第三条 阅览守则 (一)图书馆谢绝任何阅览者携带包裹和书刊资料进入特藏厅。 (二)在特殊情况下,经特藏部批准并详细登记后,可以携带下述相关资料入内:(1)散页资料(含复印资料、手写资料等)一次不得超过 5 页;(2)成册资料,必须由读者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或由导师签字确认)。所有带入资料须经馆员复查后方可带出。 (三)特藏厅新版古籍、方志资源为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取阅; (四)专藏及校史资料实行闭架管理,读者需先查询馆藏信息,然后向馆员提出申请,由馆员提取书刊、登记后方可阅览。阅毕交馆员验收后方为归还。 (五)阅览特藏文献,须小心谨慎,倍加爱护,不准折页,不准书中标记涂写。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