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的违法依据、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发 布 人 : Ly_xxzx_sgtj 来 源 : 执 法监 察 支 队 点 击 数 :281 发 布 时 间 : [2010-11-02] 【 大 中 小 】 一、行政处罚(共 55 项)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处 罚 种 类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 没 收 在 非 法 转 让 的 土 地 上新 建 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设 施 、 罚 款 法 律 依 据 : (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第 七 十 三 条 :“买卖或者以其 他 形式非 法 转 让 土 地 的 ,由县级以上 人 民政府土 地 行政主管 部门没 收 违 法 所 得 ;对违 反土 地 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 改为建 设 用地 的 ,限期拆除在 非 法 转让 的 土 地 上 新 建 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设 施 ,恢复土 地 原状,对符合土 地 利用总体规划的 ,没 收 在 非 法 转 让 的 土 地 上 新 建的 建 筑 物 和 其 他 设 施 ;可以并处 罚 款 ;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 员和 其 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 法 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 ,依 法 追究刑事责任。” (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实施 条 例》 第 三十 八条 : “依 照《 土 地 管 理 法 》 第 七 十 三 条 的 规定处 以罚款 的 , 罚 款 额 为 非 法 所 得 的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下 。 ” ( 3) 《 江 西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办 法 》 第 四 十 四 条 :“买卖或者以 其他形式非 法 转让土 地 ,依照《 土 地 管 理 法 》 第 七十 三条 和 《 实 施 条 例》 第 三十 八条 的 规定予以 罚 款 处罚 的 , 罚 款 额 为 违法 所 得 的 10%以上 50%以 下 。 ” 第 四 十 六条 : “依照《 土 地 管 理 法 》 第 七十 三条 、第八十 一条 规定处以 罚 款 处罚 时, 对没有违法 所 得 的 , 按每平方米 10 元以 上 50 元以 下 的 标准执行。 依照《 土 地 管 理 法 》 没收国 有土 地 上的 建筑物和 其他设施 , 由作出处罚 决定的 土 地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