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交易规则全文创业板交易规则全文:深圳证券交易所(送审稿)创业板交易规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第二节交易席位第三节交易品种第四节交易时间第五节交易主体第三章证券买卖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第三节委托第四节申报第五节竞价与成交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第一节开盘与收盘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第三节除权除息第四节大宗交易第五章交易信息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第二节行情揭示第三节股价指数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第七章交易纠纷第八章交易费用第九章罚则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1.2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1.3 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4 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章交易市场第一节交易场所2.1.1 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2.1.2 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第二节交易席位2.2.1 交易席位以下简称〃席位〃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2.2.2 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2.2.3 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2.2.4 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2.2.5 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2.2.6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第三节交易品种2.3.1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一)股票;(二)投资基金(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四)债券回购;(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第四节交易时间2.4.1 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每交易日上午 900 至 925 为集合竞价时间;上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