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回访回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工程回访回修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分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职责划分 分公司负责安排、督促回访保修工作,搜集回访保修的有关资料并存档,协助项目部分析查找工程质量缺陷原因、编制维修方案,并对回修后的质量效果进行复查;质量科是回访保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各项目部回访保修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维修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回访保修工作的费用审核、登记工作;项目经理是回访保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回访保修的实施工作。 2、工作内容 (1)分公司质量科每年应制定回访计划,并负责督促实施。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后 2 年,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回访,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后每 2 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回访。每年应根据回访计划,安排人员组织回访工作。 (2)项目部接到质量投诉应及时上报分公司质量科,分公司质量科做好质量投诉和受理的登记工作,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每月30 日前将登记表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如业主对工程质量问题来函到公司,在2 个工作日内据实回函业主,回函须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确认,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质量科做好督促和协调工作。 (3)不论工程竣工时间长短 ,项目经理是回访、回修工作的责任人,如因特殊 原因,项目经理无 法 负责回访回修工作,由 分公司质量科指 派 专 人负责回访、回修工作。 (4)每季 度分公司质量科对工程质量回访、回修情 况 予 以 通 报。 2 通报内容应有项目名称、基层单位、回访回修情况、维修内容、主要原因、维修费用、赔偿费用、对类似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每半年工程管理部通报各单位、项目回访维修费用。 (5)每年 12 月底前质量科对回访回修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文件形式传达公司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 3、工作流程 (1)分公司每年 3 月底前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2)分公司按期实施回访工作并登记,填写《工程回访记录表》(见附表一),并留有被回访人联系电话。 (3)分公司对用户来电来函等的质量投诉按照《工程质量投诉和受理工作登记表》(见附表二)及时登记,并于每月 30 日前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4)分公司及项目部根据回访中反映的质量问题和投诉中反映的质量问题,确因我方责任,应及时给与维修答复。如非我方责任,应及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