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分割节奏与韵律调和与对比第三章平面构成基本法则基本法则一、统一统一是指由某种性质相同或相似的事物要素组合在一起形成某种一致性的规范形式
统一追求的是事物之间的内在共同点或共有特征
统一可以分为完全一致的统一和不完全一致的统一
完全一致的统一是指构成中的元素性状完全一致,组合形式极其规律,例如,阅兵式的队列、礼堂里整齐划一的座椅等
不完全一致的统一是指构成中的元素性状基本一致,组合形式不完全规律,例如,河滩上的石头、中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等
二、变化变化是指事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性状的改变,在不违背某种一致性的规范形式美的前提下,组合元素间元素个体和组合规律的变化,是一种有规律的变化
统一和变化是形式美的基本规律,它们总是共同存在着
统一是变化的统一,是变化的各个元素有机的组合,使其从整体上得到统一的效果;变化是统一的变化,是统一中各组成元素或元素规律的区别
第一节统一与变化第一节统一与变化第一节统一与变化一、调和调和就是指和谐,在平面构成中指的是各个元素、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性、相似性
二、对比对比是指性质不同的元素同时存在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视觉差异现象,这种存在形式会使得它们各自的特点更加鲜明突出
对比形式包括大小对比、曲直对比、疏密对比、方向对比、虚实对比、肌理对比等
第二节调和与对比第二节调和与对比第二节调和与对比第二节调和与对比一、对称对称是指在中心点或者中心线四周出现相同或者相似的元素
换句话说就是用对折的方法,基本上可以重叠的图形称为对称
它们是等形等量的配置关系,最容易得到统一,是具有良好的稳定感的最基本形式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这种形式,例如,建筑、蝴蝶、树叶、脸谱、骨骼等
第三节对称与均衡对称包括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两种形式
绝对对称是对称线两侧元素完全相同的形式
相对对称是指在对称形式下,构成对称中的元素或元素的组合规律存在一定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