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及流程指导一
就业政策国家就业工作目标的演变:第一阶段:从恢复高考以来,充分挖掘人的潜能,按计划配置人才资源,要求专业对口,包当干部,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第二阶段:转型期的目标
88、89 年( 86 年发文)— 92、93 年,充实基层,保证科研生产第一线
第三阶段:92、93 年— 2002 年,学有所用,人尽其才第四阶段:就业率与就业满意度(国家扩招的学生毕业) 就业政策的变化:从恢复高考以来, 一直存在出省限制和出行业限制
86 年以前一直实行条块分割(条指行业、 块指区域,即省份)
86 年发文(几个学校试点——统分计划部分双向),86 年出现委培学生
88 年— 99 年,教育部计划协调会
99 年毕业生并轨(派——报到证),并于 2000 年正式发文
同时,甘肃省人事厅制定了择业通知书
2002 年国办发 19 号文“政府宏观调控,学校积极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90 年代出省限制只有 10 个边远省区(内蒙古、黑龙江、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逐步取消,2003 年甘肃省最后取消出省限制
从 90 年代初期到99 年,三资合资外资企业招人实行:1、政府人事代理;2、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等因素,从恢复高考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就业政策是国家计划内的“统招统分” ,即统一招生,统一分配,学生要服从国家的分配,这也导致了很多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发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到90 年代中期,国家取消了统一分配,毕业生和单位可以双向选择,但是我国东西部经济差距巨大,为了推动西部及欠发达省份的经济发展,地方上设置了出省限制,原则上,某些省份生源的毕业生必须回原省份就业,这也是当时留住人才的一种方式;当前的就业政策从全国大范围来讲是“政府宏观调控,学校积极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尤其是近几年,就业政策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