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全 司 发 〔 2006〕 61 号 集 团 公 司 管 理 岗 位 设 置 及 聘 任 管 理 规 定 集 团 公 司 设 置 管 理 、技术工人、工人三类岗位。为加强管 理 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管 理 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升能降的管 理 机制和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契约式管 理 体系,结合公 司 实际情况,就管 理 岗位设 置 及聘任管理 制定本规定。 一 、 岗 位 设 置 (一)管 理 岗位级别分类 本公 司 管 理 岗位分为以下四级: 2 1.公 司 级 领 导 岗 位 。 2.高 级 管 理 岗 位 : 总 监 、高 级 正、高 级 副。 3.中级 管 理 岗 位 : 高 级 项目经理 (店经理 助理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 4.一般管 理 岗 位 : 主管 、一般管 理 人员。 (二)集团公 司 管 理 人员定义 管 理 人员是指符合聘任条件,且经过公 司 或企业聘任并签订了集团公 司 统一制定的《管 理 人员聘任协议书》,在行政管 理 岗 位 工作的人员。 (三)管 理 岗 位 明细 明细表见附件。 (四)管 理 岗 位 编制 按照精简高 效的原则设定总 部和各企业管 理 机构,减少管 理 层次,控制管 理 幅度,合理 确定管 理 人员职数。 1.集团公 司 管 理 人员总 数控制在全集团员工总 人数的12%以内。 3 2.根 据 总 部 部 室 职 能 下 达 编 制 职 数 ; 根 据 企 业 规 模 、业态下 达 经营班子职 数 和管理人员职 数 。各企 业 管理人员总 数占本企 业 员工总 人数 的 8%以内。连锁管理公司管理人员总数 占本公司人数 的 70%。 二 、聘任条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 1. 总 监、高级正、高级副 (1)热爱和忠诚于全聚德事业 ,爱岗敬业 ,有较强的事业 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 业 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带头遵守企 业 规 章制 度。 (2)具有与所任职 务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 能 力、现代管理能 力、创新能 力、组织协调能 力、合作共事能 力和驾驭能 力。能 够严格依照法律规 定和程序、市场规 则和公司规 章制 度办事。 (3)高级副须在中级正管理岗位任职2 年或在中级副管理岗位任职 3 年以上。总 监、高级正应在高级副岗位任职 4 2 年 以 上 。 胜 任 本 岗 位 工 作 。 ( 4) 大 专 以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