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论1.1 编制依据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⑵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6.29) ⑶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⑸国务院国发[2005] 40 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40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⑹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 2006〕70 号);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4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03.1.1)⑻河北省人大1996 年第(80)号公告《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12.17) ⑼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冀环 [2003]13 号);⑽《关于落实河北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纪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 (冀环管 [2000]506 号);⑾×××人民政府 [1998]111 号文《×××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规定》;⑿《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 ⒀《×××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05.7) ×××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年产25 万吨油井管项目备案报告和备案证(冀发改工机备字【 2007】257 号)⒁×××环境保护局关于×××精密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年产25 万吨油井管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卡;⒂×××人民政府 [1998]111 号文《×××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规定》;⒃《×××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1.2 评价目的和原则1.2.1 评价目的⑴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分析,掌握评价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状况;⑵依据现有资料和工程分析查清拟建工程排污节点、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及排放量;⑶根据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速率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预测工程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⑷论证清洁生产水平的先进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⑸查清工程运营后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根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意见,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⑹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拟建工程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1.2.2 评价原则⑴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