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 46-94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 SL 46-94 主编单位:长江葛洲坝工程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 总则 2 一般规定 3 造孔 4 锚束制作与安放 5 张拉 6 防护 7 试验与观测 8 质量与安全 9 验收 附录A 预应力锚固张拉设备性能 附录B 预应力锚固施工现场记录表 附录C 名词术语 附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94 的通知 水建[1994」94 号 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预应力锚固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葛洲坝工程局为主编单位,负责组织编制了《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其编号为 SL46—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2 1 总 则 1.0.1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地基、边坡、地下洞室的岩体及水工混凝土的预应力锚固施工
1.0.2 预应力锚固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好设计交底,编制施工措施计划,进行技术培训
1.0.3 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0.4 预应力锚固应结合工程实际,求实创新,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均应在施工前进行试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 一 般 规 定 2.0.1 根据设计要求所选用的预应力钢材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钢丝:《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5223; 钢绞线:《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5224; 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
2.0.2 凡选用非国家标准的预应力材料.应具有充分论证及相应的技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