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制 ( 修 ) 订人:制(修)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1. 目的:对首次经营品种进行审核批准,以确保其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及其实施细则。3. 范围:适用于企业首次购进的品种和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拟购进品种的审核。 4.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首营品种的审核。5. 内容:5.1 首营品种的生产批文,批准文号、质量标准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存储条件、物价批文、首营品种的出厂检验报告书。5.2 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规定的范围。5.3 审核办法5.3.1 采购员负责收集所选品种的相关资料,包括:(一)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文件; (二)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证明文件; (三)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四)该品种最小包装、标签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5.3.3 业务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附相关资料并交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5.3.4 质量管理部依据《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所附材料先进行资料审核。5.3.5 质量管理部依据审核结果在《首营品种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并交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部门及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5.3.6 质量负责人审批同意的首营品种,即可由业务部安排进货。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业务部不得购进。6. 相关文件及记录: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