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1. 制度总则······························22. 组织结构······························23. 部门职能······························34. 岗位设置······························55. 支持文件······························5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制度总则1.1 公司依据自身经营及管理的客观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属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以下级人员领导的所有组织形式的管理和控制。1.3 本制度的制订目的是为了对公司组织体系的建立、建设和调整工作进行法律规范,理清组织建设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使其系统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1.4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2 组织结构2.1 公司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制,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并执行董事会决议。经营管理机构分为一级管理机构和二级管理机构。2.2 一级管理机构组成管理执行委员会。2.2.1 管理执行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2.2.1.1 由本合资公司甲方提名的总经理;2.2.1.2 由本合资公司乙方提名担任财务总监的副总经理;2.2.1.3 由本合资公司乙方提名担任总工程师的副总经理;2.2.1.4 由本合资公司甲方提名负责营销和销售的副总经理;2.2.1.5 由本合资公司甲方提名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2.2.1.6 董事会一致同意的任何其他成员。2.2.2 由董事会正式任命经享有相应委派权的本合资公司各方提名的一级管理执行委员会各成员。经董事会同意,管理执行委员会按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可设分管局部工作的副总经理若干。董事会可以一致同意将管理执行委员会的人数最低减至 3 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3 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撤消和解雇:2.2.3.1 本合资公司任何一方有权随时对其提名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进行撤职和更换。董事会接受该建议,并正式任命管理执行委员会新成员。2.2.3.2 如管理执行委员会任一成员在履行职责时严重失职,董事会有权将其解雇,提名方可再提名一名新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2.3 二级经营管理机构(部门经理)的组成规定于支持文件《公司组织结构》中,其下共设立七个部门,其中直线部门六个:市场营销部、技术开发部、品质管理部、生产(采购)管理部、燃气表制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