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员、车辆、物品门禁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规范人员、车辆、物品管理。2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人员、车辆、物品出入。 3 职责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与解释。4.0 内容4.1 员工出入管理4.1.1 员工进出公司内须佩带“工卡”及穿厂服才能进入。4.1.2 员工上班时间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外出,必须凭部门经理签名的《放行条》方可外出,否则禁止放行。上班时间进出人员,门卫一律须登记《人员进出登记表》4.1.3 无《放行条》者,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别情况应解释清楚并由保安报备部门主管备案放行)。4.1.4 本公司大门每天自晚上 00:00 以后至次日凌晨 7:00 以前关闭,除经总经理批准或其它特别情况(公务出车、发货等)外,一律禁止出入。4.1.5 来宾进入工业园时,门卫人员须检查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并登记《人员进出登记表》、《来访接洽单》。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用身份证件等,换“来访证”。4.1.6 来宾会客完毕后,来宾须将“来访证”与经接待部门经理签字的《来访接洽单》交还给门卫室检查,退回扣押证件,才可离开公司,丢失证件的赔偿 50 元。贵宾进入时无需“来访证”由接待人员陪同到保安室放行进入和出去。 4.1.7 离职人员离厂,保安凭人事开出的《离厂手续办理终结单》严格检查放行。并且还需各部门经理开出的《放行条》检查放行。4.1.8 晚上回厂时间为 23:00,超时回厂一律由保安登记,超时回厂 10 至 30 分钟记告诫一次,30 分钟以上 60 分钟内记警告一次,禁止超过 1 小时超时回厂者。4.19 上班时间,严禁接待私访,若有特别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20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假如公司没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其它特别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4.2 员工打卡管理4.2.1 维护上下班打卡秩序,监督打卡纪律,防止员工代打卡或不打卡行为。如遇机械故障或打卡失败等特别情况,应指引员工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处理。没有打卡者保安应提示打卡,不配合者应及时反馈上级。4.3 物品进出管理4.3.1 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废料、工具及食堂物品等)出公司时均须办理《放行条》并有相关权限人员签名(签名放行权限请见《杜肯(国际)工业园放行审批权限及签名备案》),保安人员须认真核对《放行条》记载的物品及其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审批人员签名是否在权限范围内,查核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进出应在上班时间,除发货外。4.3.3 填写《放行条》时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