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一、知识点二、练习题知识点一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知识点二 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一)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 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设计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知识点三 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别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