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一、知识点二、练习题知识点一 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提交时间及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成本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如下只要内容:1、质量保修范围;2、质量保修期限;3、承诺质量保修责任。 (二)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提交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假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平等协商另行签订保修金回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视作无效。 知识点二 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一)保修义务的责任落实与损失赔偿责任的承担 建设工程保修的质量责任问题是指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对于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维修的经济责任承担应当按下述原则处理:1、施工单位为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范围和设计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及你赶紧责任;2、由于设计问题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期验收同意,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4、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而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5、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6、因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加各方再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