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证券公司技术准备指南 (2009-8-8,供参考) 特别提示:为便于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者和相应IT 提供商更好地理解创业板市场的各项业务,并尽快做好证券公司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或“本所”)编写了该指南,供有关单位参考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结算等业务,除发布的创业板相关规则和相关通知外,参照主板A 股的业务规则
与本技术指南相适应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号为Ver4
55 及以上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 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 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2、 交易单元 具有A 股交易权限的深市所有交易单元均可参与创业板交易(含申购)
3、 证券账户 只允许A 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
A 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 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户并在开户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 《风 险 揭 示书》两个 交易日 后 证券公司可为其 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 未 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就 自愿 承 担 市场风 险 抄 录 “特别声 明 ”,并在书面签署《风 险 揭 示书》五 个 交易日 后 证券公司可为其 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 股份 监 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 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在前 一交易日 收 市后提供的结算数据,对 投资者卖 出 委 托 (含限价 委 托 、市价 委 托 、大 宗 交易)进 行股份 监控 ,不 允许股份 卖 空 (经有权职 能 部 门 批 准的融 资融 券等业务另 有规定 的除外)
T 日 买 2入的股票,T 日不得卖出,T+1 日可以卖出
5、 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