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1: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协 管 员 行 为 规 范 ( 试 运 行 )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根 据 城 市 管 理 行 业 的 特 殊 要 求 , 为 了 规 范 我 局 协 管员 的 言 行 举 止 , 努 力 建 设 一 支 思 想 品 德 好 、纪律作风严、业 务技能精、吃苦耐劳强的 协 管 员 队伍, 依照《 市 城 市 管 理 执法协 查员 管 理 若干规 定( 试 行 )》、《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规 定》等规 定, 结合我 局 实际, 制定本行 为 规 范
第 二条 本规 范 适用于本局 所属单位所有协 管 员 ( 由街道聘用, 驻街中队使用的 协 管 员 管 理 可参照本规 范 执行 )
第 二章 基本规 范 第 三条 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 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
第 四条 文明执勤、服务市 民, 积极向市 民群众宣传城 市 管理 的 法律、法规 和规 章
第 五条 对违反城 市 管 理 法律、法规 、规 章规 定的 行 为 进行日常巡查, 文明劝导, 督促改正
第 六条 协 助城 市 管 理 执法队员 开展执法工作, 不独立行 使行 政执法职权
第 七条 完成所属单位交办的 其他辅助性城 市 管 理 行 政执 - 2 - 法 工 作
第 三 章 仪 容 举 止 第 八 条 执 行 公 务 时 应 当 统 一 穿 着 制 服 上 岗 , 按 规 定 佩 戴 相应 标 志 , 着 装 需 规 范 , 不 得 将 便 服 、制 服 混穿 , 不 得 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脚, 内衣下摆不 得 外露, 不 得 佩 戴 与制 服 或者执 行 公务 无关的标 志 和饰物
第 九 条 非执 行 公 务 时 或女队员怀孕期间, 应 着 便 服
第 十 条 爱护并妥善保管制 服 , 不 得 将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