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录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第六部分 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2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 的明细 科目
(二)本制度统 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 ,以便 于编制会计凭 证、登 记 账 簿 、查 阅 账 目,实行会计信息化 管 理
医院不得 随 意 打 乱 重 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 证、登 记 会计账 簿 时 ,应当填 列会计科目的名 称,或 者 同 时 填 列会计科目的名 称和编号 ,不得 只 填 列科目编号 、不填 列科目名 称
五 、医院财 务报告 是 反 映 医院某 一特 定日 期 的财 务状 况 和某 一会计期 间 的收入费用、现 金 流 量 等的书面 文 件
医院财 务报告 由 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 注 和财 务情 况 说明书 组成
六 、医院财 务报告 分为中期 财 务报告 和年 度财 务报告
以短 于一个 完整的会计年 度的期 间 (如 季 度、月 度)编制的财 务报告 称为中期 财 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