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OEM 代加工合同书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基础,互惠、双赢的目标,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并拟出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合同书总则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加工生产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乙方首次进货量:A、纤梅 不得少于 粒 ,每 定价 XX 元人民币(不含:税价、包装、运费)
甲方是合法的生产企业,具有生产资质和相关产品的批准文号(详见加盖公章的相关批件),应向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是合法的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销售企业,是“ ”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属合法的销售企业,应向甲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企业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为销售方,仅向甲方提供并授权甲方使用“ ”商标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做出以下行为:将“ ”商标和图案用于其它产品的加工和使用;以任何理由将乙方持有的“ ”系列产品交给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行销售;以任何理由将乙方持有的“ ”商标交给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行使用
甲方全权办理相关产品备案登记等事宜,保证与乙方合作期限内其加工产品的合法性
二、合同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二 O 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起,至二 O 一六年三月十二日止
2、本合同签订后,首批货款 30%必须于五天内到帐,否则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约
三、供货方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经营产品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它渠道或甲方其他代理商处购买本合同规定之产品
四、包装【包装的情况可根据具体的协商结果进行修改】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和产品的内外包装设计,包装外观设计属于乙方知识产权,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