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WZ03 机电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1. 机电设备选型1.1设计治理部通过施工图纸或工程指令通知物资治理部机电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功能、技术要求及产地属性(进口、合资或国产)(以下简称“采购要求”)。施工图纸如未明确设备上述特牲的,设计治理部应以工程指令形式予以明确。1.2物资治理部依照采购要求,选择合适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名单报总经理批准,抄报主管领导,抄送设计治理部、工程技术部、项目进展部。2. 招标2.1招标文件的编制、发标、答疑、开标参照《装饰性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程序》3.2、3.3、3.4。2.2工程技术部参加开标。3. 评标3.1开标后,物资治理部填写《机电设备投标评审表》,连同各品牌设备资料交由设计治理部评审。设计治理部须对各品牌设备与采购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评判,并在该表上签署意见。只有符合采购要求的设备才能参加评标。3.2评 标 报 告 、 定 标 权 限 、 议 标 报 告 参 照 《 装 饰 性 材 料 、 设 备 采 购 工 作 程序》4.2、4.3、4.4。4. 中标通知书同《装饰性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程序》5.1。5. 合同签署同《装饰性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程序》6。6. 附录:机电设备投标评审表(WZ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