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 —关于开展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 : 近几年来,国内医药购销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屡屡发生,贿赂多以回扣的形式表现,回扣有明扣和暗扣之分,明扣给医院,暗扣给个人,而且,回扣的名目也很多,有处方费、统方费、宣传费、点子费等等,回扣成了药品代理商和医药代表走进医院的“门砖”、“杀手锏”。“医药回扣”现象的普遍存在说明目前我国的药品这一特殊商品有着巨大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利润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说是不合理的。为规范 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销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二、工作目标— 3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使医疗机构以及药品流通市场得到有效监管;使药品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使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得到有效减轻;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三、整治内容( 一)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1、认真执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并按规定及时付清货款。2、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3、认真执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抗生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 严禁开大处方、 滥用抗生素等医疗行为。严禁将科室和医务人员的收入与药品、医用耗材等使用情况挂钩。4、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使用过程中, 利用职务之便利,以各种名义索取销售方财物, 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5、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6、严禁医疗机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