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经济适用住房篇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 ……………………………………………………… 2 3 总平面设计 ……………………………………………… 4 4 住宅设计 ………………………………………………… 6 4.1 设计原则 ……………………………………………… 6 4.2 单体设计 ……………………………………………… 7 4.3 套型设计 ……………………………………………… 6 4.4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 24 5 室内环境与装修 …………………………………………26 条文说明 …………………………………………………28 1 总 则 1 .0 .1 为明确经济适用住房的设计要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导则》。 1 .0 .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改造的经济适用住房,即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租金标准,面向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用于中心城区旧区改造的就近动迁安置房参照执行。 1 .0 .3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并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相协调。 1 .0 .4 住宅设计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适用、安全、经济、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 .0 .5 住宅设计应贯彻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 1 .0 .6 住宅设计应有利于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1 .0 .7 经济适用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 .0 .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的强制性要求。 12 术 语 2 .0 .1 住宅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 .0 .2 套型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 .0 .3 居住空间 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 .0 .4 卧室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 .0 .5 起居室(厅)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 .0 .6 厨房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 .0 .7 卫生间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 .0 .8 阳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 .0 .9 过道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