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产代理公司: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买卖双方交易的房地产位于珠海市 (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性质用途为 ,(上述三项均以房地产证上的记载为准)。 2、卖方自愿将该物业转让给买方,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以上转让成交价不含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 8 条之约定承担。 3、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含当日)再向卖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 元整(小写¥ )。 4、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方式给付定金和首期款之外的剩余铺款; 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 具体履行方式如下: A、买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含当日)向按揭银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卖方需配合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提供所需卖方资料及相关文件并签署按揭银行要求的法律文件;B、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加上买方已支付的首期款和定金后少于本合同转让成交价的,则买方应于按揭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三个工作日内 (含当日)补足给卖方;C、如贷款银行在出具贷款承诺函后,又取消贷款承诺,不管由于银行方面还是买方方面原因,买方应在三个月内实行其他方式支付铺款余额。如满三个月仍未付清余额,则按余额基数加付按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偿卖方。 5、递件过户时间约定:基于买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当卖方确认收到足额首期款,同时按本合同第 4 条 B 项规定买方所补尾款到达卖方帐户,且银行出具书面贷款承诺函并将原件交予卖方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买卖双方需签署《珠海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递件回执由卖方保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买卖双方须到国土局、产权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完交纳税费及领取新房地产证的手续。新房产证由卖方保管。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卖双方须与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如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以拒绝缴纳税费或是拒不办理递件、拒不办理抵押登记等方式给交易制造障碍的,按本合同第 l0、11 条承担违约责任。 6、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以现状出售,买方已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7、买卖双方均清楚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