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编号:BYGS-(2024) 36 存货方(甲方):农民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保管方(乙方): 方欣仓储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物资仓储保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仓储物的品名、质量、包装
1、品名:小麦2、质量:600 吨 3、包装:麻袋第二条存储场所、存储物占用仓库位置1、 存储场所:方欣仓库2、 占用位置:2 、 3 号仓库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
瑕疵是:无瑕疵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实行特别保护措施
特别保护措施:防潮第五条货物验收
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仅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货物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外观或外包装的品名、数量和外观或外包装状况进行验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包装上无品名、数量标记的,以甲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假如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和方法验收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货物后,保管人应当交付仓单
第七条保管人对于仓储物有变质或变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八条仓储费(大写):伍万元第九条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结算时间: 甲方每月收到发票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结算方式: 支票、现金、电汇
甲方如未按结算时间缴费,须按 应付费 20% 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第十条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一条存储时间1 储存期限: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1 月 15 日第十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