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永顺大厦招商代理委托合同甲方:乙方:甲方永顺大厦商业物业(以下简称"该商业物业")的前期招商策划、招商代理事项,经与乙方友好协商,委托乙方代理办理
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标的物基本情况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前期招商策划、招商代理的商业物业具体信息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路 号,由地上一至四层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面 8800 平方米
2、委托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7 日止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a、甲方应主动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前期招商策划、招商代理相关的所有技术和法律文件资料,以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b、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七天内提供现场招商营运中心,并负责招商营运中心必要设施的安装和承担办公费用
c、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根据双方确认的招商营运计划(以下简称“招商营运计划”)及招商底价(或称租金底价)进行招商营运活动
若客户要求的价格等于或高于招商底价,则乙方有权与客户允诺成交;若客户要求的价格低于招商底价,则需由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允诺成交
d、本项目招商营运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经双方协商,前三个月招商推广费用为 30 万
乙方负责提供推广方案及预算,甲方负责审核并组织实施,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e、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负责接待客户的工作,所有客户统一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接待、谈判和确认,甲方推介的客户成交后均计算为乙方业绩
甲方只负责办理对客户合同的审核和签字盖章,负责收取客户的定金、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工作
f、根据物业现有状况及招商需求,甲方应完善必要的商业设施设备(如电梯、空调等)
2、乙方权利和义务a、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物业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