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开封2024年移动网传输线路施工框架协议建设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长通光电技术维护有限公司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日期: 年 月 日一、 签订协议双方建设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河南省长通光电技术维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保证开封电信传输线路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同时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特订立本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签定单项施工协议(大型或特别工程除外),只下达《施工委托书》,工程施工按本框架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二、 工程名称:开封电信传输线路工程,包含光、电缆线路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含顶管工程)等
三、 工程范围:完成传输线路工程的光、电缆敷设、接续及测试开通、完成通信管道建设等
四、 工程施施工场地点:开封市(含郊县)范围内
五、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及包部分材料(包料在《施工委托书》中明示),包工包料(包主材)工程另议
六、 施工期限:1.以单项工程施工委托书确定时间为准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须顺延工程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施工期间,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10 级以上风暴等)工期顺延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料,以及材料不合格,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3、工程完工后,按甲方规定的退料流程进行退料,按甲方指定地点负责交回工程剩余材料,移交工作要有文字依据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工料自负,工期不得延误
因故不能完工的工程,乙方退回剩余施工材料,所发生的施工费不予结算
七、 竣工验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