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1993 自镇流灯和灯适配器 - 1 - 1 范围 1.1 适用于日光自带镇流器灯及额定电压 120V 的日光灯适配器(配用白炽光照明装置及手提式电灯的灯座). 产品专为符合国际电气代号 ANSI/NFPA 70 要求而设计. 1.2 这些装置集电阻,电抗,或电子(固态)型镇流器而成. 1.3 这些要求不涉及中型对中型底座(E26)配件,诸如, 光电池,移动探测器,无线遥控或调光器等. 1.4 这类装置不宜用于紧急出口装置或紧急出口指示灯上. 1.5 具有新的或有别于那些符合初始标准产品的属性,特征,元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以及具有火灾,电击或伤人隐患的产品,应该用附加的元件/制成品要求对前述产品进行评估,以确定有必要保持标准初衷的用户安全标准. 2 术语 2 .1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要求。2.3、2.4 和2.13 中的定义见图2.1。 2 .2 术语“装置”用于表示本标准中覆盖的荧光灯自镇流器和荧光灯适配器。如仅对一个装置有要求,则可使用装置的名称。 2 .3 装置底座——螺纹底座将底座与照明固定装置或移动式电灯的螺纹灯座相连。 2 .4 装置灯座——提供可替换荧光灯照明电源。 2 .5 装置灯座栓——灯座的一种设计,仅用于与相应的灯底座相契合。 2 .6 电子镇流器——一种包含受纯功元件(晶体管、可控硅及类似元件)控制的高频转换装置,并且由串联容抗或感抗与灯一起,为适应高的转换频率而提供稳定阻抗的一种镇流器。 2 .7 镇流器适配器——有一可替换照明电源的适配器,可能带有一可替换的启动装置以及结合并永久封装操作所需的其他零件。 2 .8 灯连接器——黏附在软导线上的一套接触装置,可将软导线和灯管进行电气连接但无机UL 1993 自镇流灯和灯适配器 - 2 - 械支撑。 2 .9 带电零件——测得电压大于 30V 或与地之间的峰值电压(在相反极性的零件之间)为42.4V 的任何传导性零件。 2 .1 0 位置—— a)潮湿位置——电气装置内、外或邻近部经常受潮的位置,包括部分受罩壳、商标保护的位置和类似位置。 b)干燥位置——不经常受潮的位置,但包括暂时受潮的位置(如未完工的建筑物),提供充分的通风系统以避免潮气的沉积。 c)多雨位置——液体可能滴落、溅出或流到电器设备上的位置。 2 .1 1 功率电容器——与磁性镇流器一起使用电容器应: a)与一个或数个灯管串联且为灯管电流提供镇流器阻抗; 或 b)对于功率因数修正,通过镇流器的输入引线或通过主要线圈的扩展面。 2 .1 2 自镇流器灯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