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出口业务委托合同书 编号:2024CH-甲方(受托单位): 乙方:(委托单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出口 等业务的委托事宜,对如下条款予以确认:一、 委托授权:乙方将 的出口项目委托甲方代理,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的代理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署对外贸易出口合同(以下简称出口合同),甲方接受委托在上述出口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致使上述出口合同无法履行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 双方的权利义务A、甲方责任:1、 协助乙方申请办理有关出口手续,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负责对外结汇手续;2、 负责本项目出口货物的审单结汇、出口报关,商检等出口业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3、 代理乙方对外索赔
可作为乙方代理人办理本项目的涉外仲裁事宜,与仲裁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4、 出口结汇时向乙方收取 1
2%的代理费(注:每笔代理费不足 1000 元 的按 1000 元收费)及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并于出口结汇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结汇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乙方指定帐户
B、乙方责任:1、确认出口货物的规格和交货条件并附签确认出口合同(若国外客户系委托人即乙方自有,乙方应对国外客户的信誉进行充分的调查
如因国外客户信誉方面的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因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并可向乙方索赔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承担本委托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货款、运费、保险费、出口代理手续费、银行费 用、关税、增值税、印花税、港杂费、海关规费、商检费、检疫费及仲裁费,银行利息等)
负责办理与本委托合同有关的出口文件,并于出口前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办理通关手续;3、向甲方缴纳本委托项目的出口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的代理费(注:每笔代理费不足 元 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