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务施工合同甲方:中铁二十局集团湖北宜巴高速公路土建第十七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以 下 简 称 甲方)乙方:九江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宜昌分公司﹙ 以 下 简 称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及《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明确项目部与施工部之间的责任、权利和利益,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结合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文件规定,甲方与乙方签订以下施工合同。第 1 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1.1 本合同书及其附件;1.2 甲方与本项目业主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技术法律规范及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及业主的各种管理办法和通知;1.3 甲方下发的各种管理办法和规定等;1.4 乙方的承诺书;1.5 其他业务往来文件、批复、通知等;第 2 条 2.1 承 包 内 容 : 峡 口 隧 道 进 口 地 段 ( 起 止 桩 号 为 掌 子 面 上 台 阶 起 始 里 程ZK105+022~ZK107+377)左线隧道的开挖、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原队伍施工剩余部分)以及附属工程(含边沟、水沟、电缆槽、各种预埋洞室与预埋件以及行车横洞 3 个、人行横洞 1 个)与洞门等左线隧道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除地质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外);以及项目前期以开挖段存在的超欠挖的处理。2.2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2.3 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乙方的实际完成数量且被甲方签认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第 3 条 合同单价3.1 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即位本工程项目合同承包单价,该单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机械、临时工程﹑质检(自检)、验收、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缺陷修复(2 年)、保修期(5 年)管理、税费(营业税除外)及内业资料等其他费用,本和同属风险单价包干合同,清单以外项目全部作为附属工程,其费用以包含在相关单价中。若超额完成隧道施工长度,超额部分项目收取中标价的技术服务费 3%和项目管理费2%以及提取机械设备年折旧费用 25%,不再收取其他费用(遇变更设计时按变更设计标准加收 5%的管理业务费用)若未按合同工期完成业主合同规定长度,项目部加收 1%管理费用弥补项目部名誉及其他损失。3.2 本工程项目合同承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各项风险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在施工期间无论任何原因,该单价不再调整。3.3 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由甲方负责统一组织安排,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3.4 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业主、监理和当地政府的协调。3.5 工程及照明用电按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