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折旧率是很高的。最基本、简便方法是采用重置成本法来计算。 即被评估车辆的现在市场价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购买一辆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相近的车辆所支付的金额(不含装饰)。 成新率:计算方法以使用年限法比较简单。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计算时时间单位统一为月。汽车的规定使用年限为 15 年。 举例说明:2002 年 1 月份购买的高尔夫 1.6/5VAT 舒适型,规定使用年限为 15 年,即180 个月。使用3 年后即2005年 10 月进行估价,那么它的成新率=1-(45 个月/180 个月)×100%=75%,而高尔夫 1.6/5VAT 舒适型现在的官方报价为 14.5 万,即为其重置成本。14.5×75%,即10.875 万就是计算出的估价了。 当然,这只是考虑了年限后得出的数据。前面说了,汽车的折旧率非常高,所以,在计算成新率时使用更多的是成新率=1-折旧率,而折旧率就需要通过加权计算以下几项:年限折旧率,里程折旧率,故障折旧率,油耗及排污折旧率的综合数值。所以,我们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刚才 10.985 万的基础上再乘 75%,然后以此价格作为一个参考,也就 8 万多。 举此例子。你可以根据上面公式计算喽。 二手车车价格计算法则 发布时间:2009 年1 月40 日访问次数:1220 1.理想状态下的“十年折旧法则”:即以一辆车的使用年限为10 年来计算。前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5%来计算,中间4 年(第4、5、6、7 年)每年按价值减少10%来计算,最后三年每年按价值减少5%来计算。目前评估师在计算二手车价值时一般采用此方法。但是由于理想状态不是时刻存在的,因此也有弊端。 2.设备残值的“54321 法则”:假如一部车有效寿命30 万公里,将其分为5 段,每段6 万公里,每段价值依序为新车价的5/15、4/15、3/15、2/15、1/15。假设新车价10 万元,已行驶12 万公里,那么该车的价值大体是:10×(3+2+1)÷15=4 万元。例如:某车买入价为10 万,行驶2 万公里,那么该车的价格可计算为(4+3+2+1)×10/15=6.7 万 然而这种方法也存在不足:二手车交易中,经常出现里程表人为调低的情况。 如果怀疑里程表不准,还可以这样估算二手车的行驶里程数:非营运车每年2.5 万公里左右;营运车(例如出租车)大概在18 万公里/年。 以上的两种方法只是帮助我们的“菜鸟”同志们估算二手车的买卖价格,使得价格浮动不至夸张。 在实际应用中,二手车的估价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历史记录影响车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