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书二○一五年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2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服务协议甲方:焉耆回族自治县社会保险管理局乙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临床医师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 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生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以下简称医保医师)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或具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实施医保医师管理,目的是法律规范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用比较经济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 第二章 登记备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实行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制度。申请医保医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 (二)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并具有医疗处方权; (三)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接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熟练掌握医疗保险政策和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三个“目录”标准,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六)无为了个人经济利益滥开大型检查、滥用自费药品的行为;(七)无为厂家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并收取“回扣”、病人“红包”的行为;(八)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的其他行为。第四条 医保医师申请程序: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按规定具有处方权,同意承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均可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第三条前三款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填写《巴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申请登记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医保医师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巴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业务及相关知识考试。年龄在 50 周岁以下的实行闭卷形式考试,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含 50 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