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7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卫药政发(2024)70 号)、关于印发辽宁省 2024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4)68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根据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义 1、“甲方”是指辽宁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乙方”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根据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 4、“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详见:《辽宁省 2024 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院选送药品明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包括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必须从公布的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药品
2、血液制品的采购依据《转发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血液制品采购议价工作的通知》(大卫药械发【2024】7 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血液制品采购议价工作通知》(辽药采购办【2024】16 号)文件精神议价后,采购平台上已议价的血液制品
3、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药品等少数品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