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合同的概念: 1、这里所指的协议,只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关于交易活动的协议。2、这里所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民法中的债的关系。3、合同法不适用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合同的法律特征:1、 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2、当事人地位平等 3、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 合同法的特征:任意性、易变性、自治性、趋同性、国际性合同法的原则:自由、公平、诚实守信、合法、公序良俗、鼓舞交易合同自由原则的含义:参加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自由意思决定缔结合同关系,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二章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eg.买卖合同单务合同: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eg.赠与合同区分的法律意义:1、履行的顺序:A.双务合同义务(履行有顺序)a.同时履行 可能会产生同时履行抗辨权b.先后履行 可能产生先履行抗辨权和不安抗辨权 B.单务合同不存在履行顺序问题,不成立履行抗辨权。2、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单务合同,负债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双务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分别确定双方的履行义务和责任。 合同分类:1、有偿合同:当事人因享有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 eg.贷款合同无偿合同: 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eg.赠与合同成立条件:有偿合同,必须是两个诺言的结合,所以也称为诺成合同;无偿合同,为实践合同,只在当事人开始履行时,合同才成立或生效2、诺成合同:不以交付标的物或完成交付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eg.仓储保管合同实践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可能成立的合同 eg.保管合同3、要式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纳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必须采纳特定形式的合同4、有名合同(典型合同):法律设有法律规范并给予一定名称的合同 eg.买卖合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 法律尚未为其确定一定名称和特定范围的合同5、格式合同: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以外的合同6、即清合同:合同当事人应为的给付一次性完成的合同 eg.特定物的买卖非即清合同:合同当事人应为的给付在一定时期内分数次完成的合同 eg.租赁合同7、涉他合同:狭义: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义务的合同,为第三人设定义务的要经第三人同意广义:第三人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