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信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商铺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及经营范围(一)甲方将位于新都区木兰镇中国塑料城的临建商铺编号为 栋 号(物业公司客服中心),建筑面积 ㎡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
(二)该商铺仅限于经营1、 塑料原料;2、塑料辅料;3、塑料机械;4、塑料模具;5、非危化工;6、塑料制品等涉塑类商品,配套 \ 经营服务
(三)租赁物业期间,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开具产权类证明等文件,乙方的经营业态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经营餐饮等影响塑料暨涉塑商家的经营业态,否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一)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本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本合同期满,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并签订续租合同
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处置
第三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商铺按规定的铺面整体计费,单间铺面月租金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收
甲方开具租金及物业费发票
(二)双方商定租金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1、甲、乙双方约定本商铺租赁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由乙方在签定本合同当日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约定在本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 30 日内,若乙方无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将本商铺租赁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2、签订合同后 3 日内,按以下约定支付租金:1)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