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草稿)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泉润·书香苑 1—2 层商业用房出租事宜,自愿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释义在本合同内,除为了配合文义所需而要另做解释或有其他定义外,下列的字名应做以下解释:1.1 出租方和承租方合称为双方,出租方或承租方单独称为一方;1.2 第三方,指承租方商铺转租后实际使用商铺从事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3 商铺或出租商铺,指位于文化路与聊位路路口的泉润·书香苑的 1—2层伸缩缝以西框架部分商业用房,面积约 平方米。1.4 交房日,指出租方向承租方交付商铺,转移占有的日期;1.5 起租日,指起算租金的日期;1.6 租期,指出租方向承租方让渡商铺用益权的期间,即自起租日至租期届满之间的期间; 1.7 书面及书面形式,指信件或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第二条 出租商铺情况2.1 出租商铺位于文化路南、聊位路东,聊城大学西校北门西侧。2.2 使用性质为商业用房。2.3 房屋状况2.3.1 水泥地面、墙面2.3.2 水、电、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经营用途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出租方将该商铺出租给承租方作 用途,主要经营 。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 第四条 租期 租赁期限为二十年整。自 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起租日),满二十年后止。租期届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商铺交付5.1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商铺的交付使用日期。5.2 出租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商铺交给承租方,并由双方签署商铺交接书。5.3 承租方须在经主管部门最终验收合格后,方可张贴悬挂自己的标识。5.4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将商铺交还给出租方。 5.5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交接该商铺及设备,如承租方不予配合,自承租方收到出租方通知一天内不办理交接的,视同承租方认可出租方的单方验收结果。 第六条 租金及交纳方式6.1 租金根据如下标准支付:经协商双方同意,暂定第一年租金为 元,前十年每年递增 %,后十年租金双方另行协商。6.2 租金按年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出租方缴付当年租金。 6.3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