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塑钢门窗安装合同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一、工程明细工程名称:<鹤壁×××住宅小区>塑钢门窗工程 工程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淇河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院内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承包范围:鹤壁×××住宅小区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工程工期: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0 日(开始备料)交工日期 视各栋楼具体情况,保温完成后,具备安装条件后,门窗框 10 日内安装完毕,门窗扇 7 日内安装完毕,交工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乙方 2000 元的罚款
备注:安装开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工程量:以窗型分格图为依据,3#楼约 1004
42 平方米,4#楼约 921
18 平方米,5#楼约 953
26 平方米,14#楼约 689
07 平方米,15#楼约 690
34 平方米,16#楼约 690
34 平方米;暂定合计约 4948
61 平方米;二、合同金额1、工程总造价约: 万 元(大写: 元整)
最终以实际门窗框外围尺寸和窗型综合单价 元/m2 进行结算,凸窗和八角窗根据窗户展开面积结算
2、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材料费、制作费、技术措施费、运输管理费、卸货费、安装费、利润、税金费用等全部制作安装费用
还包括安装、现场协调、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进场材料如需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时,费用由 乙方负责,送检材料样品由乙方负责;共 6 页第 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付款方式1、甲方支付材料款:甲乙双方约定不超出合同总造价的 70%作为工程材料款,并开具材料发票,其余的 30%款项作为制作安装费开具人工制作发票
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提供材料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