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墙装修施工合同甲 方:邯郸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市**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需要,将中道生活广场外装修工程(简称“本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
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邯郸**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3、工程内容: **广场外墙装饰工程 4、承包范围: 室外玻璃幕墙、室外石材幕墙、室外铝合金广告牌、室外玻璃雨棚; 落地窗;有框地弹门等
具体以《中道二期生活广场幕墙工程造价汇总表及合同单价附表 1~附表 7 单价分析表》为准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60 天
7、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同时发包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
双方同意,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件等,致使施工不能进行;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大量增加;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每累计达到 8 小时,承包方工期顺延一天;不可抗力;8、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9、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捌佰柒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叁元(人民币)¥:8758863 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10、结算方式: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计算
双方约定:外立面装修施工面积是以承包方完成的作业部分见光面、外尺寸为准;实际施工面积采纳竣工图方式计算,双方对竣工图有异议时可现场测量复核
11、合同单价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纳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承包方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