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同客运东站(御东)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山西建筑工程 (集团) 总公司大同客运东站(御东)项目二零一四年八月 31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同客运东站(御东)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及职工人身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一、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班组(部门)或个人,年终由安全部门报请分公司或项目部予以表彰及奖励
对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执行好的,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按责任状规定进行奖励
对分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执行好的,经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奖励
反对“三违行为”表现突出的奖励个人 100 元
对安全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完成好的进行奖励
消除安全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由项目部报分公司核准后进行奖励
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由项目部核准后进行奖励
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场地的(根据总公司有关标准奖励)
在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受到上级表彰的
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二、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安全组(安全员)将予以罚款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一次予以 50 元罚款
对酒后操作者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随地大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现场内打架斗殴者,给予当事人 500 元以上罚款,对打群架者,给予集体处罚 1000 元以上
在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一次予以 100 元罚款
检查中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隐患处理不执行者或执行不力,给予警告,如警告后,还不执行者,给予当事人 100~500 元的罚款
班组 500~1000 元罚款
攀登和乘坐龙门架、井字架上下者,一次予以罚 100 元,机械操作者,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