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 为仔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落实省委皖发[2024]11 号文件,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保证林改工作质量,促进林改确权发证目标实现,推动相关配套改革,根据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范围全省参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 17 个市所属有集体林改革任务的县(区、市)
二、检查验收内容(一)集体林明晰产权、落实主体情况
检查有改革任务的村是否将集体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通过各种经营形式落实到户、联户和其他经营实体,做到产权归属清楚、经营主体落实
(二)依法依规、法律规范操作情况
检查各地是否成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层层举办培训班,制定改革方案;村级改革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全面反映村情民意;是否根据法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实际操作公开、公平、公正;是否做到改革的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群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众反映的林改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调查和答复,矛盾是否得到及时化解
(三)林权申请登记、发证情况
林权权利人是否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林业主管部门受理林权申请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申请的依法办理,并予登记核发林权证,且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相符,表、图、册一致,相关资料(含电子资料)完整
(四)林改机制落实及成效
各地是否按规定落实林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省级下拨经费是否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市、县、乡镇是否安排了林改工作专项经费,是否有乱收费情况;林改之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是否加大,林农护林防火意识是否增强,林区秩序是否稳定,社会投资造林积极性是否提高,森林资源总量是否有所增长,林业行政服务中心是否成立,林权抵押贷款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