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闲置荒山坡地承包合同闲置荒山坡地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为维护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孟家峪村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做为养殖用地事宜,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闲置山坡地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 年,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63 年 1 月 31 日
二、承包闲置山坡地 100 亩,价格为 600 元/亩,总计 60000 元/年
每 5 年承包费上调总金额的 10%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的 2 月 1 日前交付本年度承包费
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四、承包的闲置山坡地由双方划定界限,并设置标记【四界见地形图】
承包闲置山坡地内的花椒树、开荒用地,由甲方负责协商户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准改变其养殖用途,乙方需转包时要经村委会同意方可转包
承包期限内,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受村委换届等特别因素的影响
承包期满后,乙方享受第一承租权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 日 (盖章 )负责人 : (盖章 )负责人 :月篇二:承包地合同 2土地承包合同甲方:王庄镇翟庄四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高军红(翟卓四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甲方双方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本组土地(18
97)亩承包给乙方
二 合同期限为 10 年,从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到 2024 年 12 月 30 日
三 四至界限(本组老果园)四 承包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