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产业项目入园投资协议书(修定稿)甲方:河池市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桂发[2024]18 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虎鹰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400 万吨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项目入园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河政函[2024]29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二届二十一期)、中共河池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4]12 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产业项目入园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批复》(河政函[2024]258 号)精神,受河池市人民政府全权委托,河池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按园区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布局要求接纳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年产 400 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进入河池城区工业园区东江工业园建设
为确保入园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在平等、互惠、双赢的原则下,以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年产 400 万号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 项目总投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总投资约 8—10 亿元人民币
三、 项目建设期和产能目标: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项目在取得建设用地、具备正式开工条件后 18 个月完成,实现年产 200 万吨水泥生产能力;第二期项目在一期试产达标验收合格后开工建设,建设期为12 个月
总建设期 30 个月,最终形成年产 400 万吨水泥生产能力
四、 项目投资建设前提要求:(一) 鉴于该项目是 2024 年广西自治区统筹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河池市成立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做好项目建设统筹推动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根据乙方项目建设、生产进展需要和保证乙方员工安心工作,河池市人民政府在合适的地方规划或甲方结合乙方项目生产线布局给予预留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