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评 分 标 准得分( 1) 成 立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 出 台 促 进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务 逐 步 均 等 化 相 关 文 件 。 ( 10分 )( 1) 未 成 立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扣 7分 , 未 出 台相 关 文 件 扣 3分 。( 2) 制 定 符 合 本 地 实 际 的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项 目 实施 方 案 并 加 以 落 实 。 ( 10分 )( 2) 未 制 定 项 目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扣 10分 。( 3) 加 强 对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的 督 导 、 反 馈 和 指 导 。( 10分 )( 3) 卫 生 院 未 按 要 求 开 展 督 导 检 查 扣 10分。( 4)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及 时 足 额 拨 付 , 为 基 本 公 共 卫 生服 务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 按 规 定 及 时 足额 拨 付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 村 卫 生 室 补 助 资 金 。 ( 20分 )( 4)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拨 付 不 及 时 扣 10分 ; 对社 区 卫 生 服 务 站 和 村 卫 生 室 补 助 资 金 拨 付不 及 时 扣 10分 。( 5) 在 结 算 年 度 内 按 常 住 人 口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到 位 率达 到 l00% 。 ( 10分 )( 5) 财 政 补 助 资 金 到 位 率 每 下 降 1个 百 分点 扣 2分 , 扣 完 为 止 。( 6) 加 强 资 金 管 理 , 专 账 管 理 , 专 款 专 用 , 资 金 使用 率 要 与项 目 工 作 进 度 相 适应。 ( 10分 )( 6)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不 符 合 要 求 扣 10分。三、工作完成情况(250分)( 7) 统一居民健康档案 格式, 健康档案 主要 信息包括:居民基 本 信息、 主要 健康问题及 卫 生 服 务 记录等 , 能科学运用 健康档案 。 ( 5分 )( 7) 健康档案 不 规 范扣 2.5分 ; 不 能科学运用 健康档案 扣 2.5分 。( 一)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30分 )( 8) 为 重点 人 群建立 健康档案 , 妇女、 儿童、 慢性病人 、 60岁以 上人 群建档率 城市社 区 ≥95% 、 农村社 区 ≥80%, 全人 群建档率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