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十一团氧气充装乙炔生产项目占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新源县融德源气体充装有限公司 受托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园新技术开发中心签订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一团签订时间:二○一四年十二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 新源县融德源气体充装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新疆第四师七十一团 法定代表人: 林淮 项目联系人: 雷翌 电话: 手机: 15109995566 受托方(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园新技术开发中心住 所 地: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法定代表人: 王 锐 项目联系人: 张帆 电 话: 15026061785 传 真: 0991-3657016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七十一团氧气充装乙炔生产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酬劳。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咨询内容: 对 七十一团氧气充装乙炔生产项目 占用林地 进行 现场调查,并编制《 七十一团氧气充装乙炔生产项目 占用林地现场 查验报告》。 2.咨询要求: ①依据 《 七十一团氧气充装乙炔生产项目 》 的批复, 对项目现场查验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②根据甲方 提出的意见对项目现场查验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现场查验报告成果,满足甲方申请项目的需要。 3.咨询方式: 编制项目现场查验报告。 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工作条件: 派人配合乙方现地调查、编制工作。 3.提供资料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日内 4.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酬劳及支付方式为: 1.双方商定,技术咨询费为: 2 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技术咨询酬劳由甲方 一次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在甲方拿到项目本子后,七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支付乙方技术咨询费 2 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支付咨询费前,乙方须提供项目咨询费的合格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收款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